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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心中有朵花” 摄影大赛征稿启示

来源:广东青年摄影家协会 作者: 点击量:3109 时间:2015-09-22

 为更好地开展2015年广州市番禺区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,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关心支持、积极参与番禺区公民道德建设,掀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高潮,由番禺区文明办、番禺区创建办、石楼镇委、镇政府联合举办“百姓广场  群众舞台”——  2015年番禺区9·20公民道德宣传日暨石楼镇第三届广场舞大赛活动,为了充分发挥摄影爱好者的艺术才华和创作灵感,特举办“心中有朵花”摄影大赛,面向摄影协会会员和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。

 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番禺区文明办、番禺区创建办、中共石楼镇委员会、石楼镇人民政府、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、番禺区石楼摄影协会。

承办单位:石楼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

 

二、征集主题

1、凡反映公民道德建设、“百姓广场  群众舞台”基层群众活动及在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中,倡导和践行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,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,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等相关内容的摄影作品。

2、反映新型城市化下的石楼新貌,包括城市建设、大型项目建设、生态、旅游、文化建设等相关内容的摄影作品

 

三、启动、征稿、颁奖、巡展

摄影大赛启动仪式:2015年9月20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海欧岛海欧学校体育馆举行;

作品征集时间:启动仪式之日至2015年12月1日(以收到作品为准);

颁奖仪式和首场展览:2016年元旦、春节期间在石楼镇政府门口的国学广场展览、文化摄影进村巡回展出;

“五进”(进企业、进园区、进社区、进校园、进农村)巡回展览:2016年半年时间。

 

四、奖项设置

金奖作品1幅,颁发证书和稿酬人民币3000元;

银奖作品2幅,颁发证书和稿酬人民币各1500元;

铜奖作品3幅,颁发证书和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;

优秀奖作品50幅,颁发证书和稿酬人民币各100元。

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作品数量限3幅(组),金、银、铜获奖作品的作者不重复。

 

五、投稿要求

1、讲求真实性和艺术性的统一。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,作品创作时间不限,彩色、黑白不限。反映石楼新貌的作品取材必须在番禺区石楼现辖区内。

2、组照4-6幅之内,请自行合在同一文件内,并同时提交单幅电子文件,每幅须按顺序编排好。

3、鼓励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,鼓励航拍。

 

六、投稿方式

1、本赛事只收电子文件,如使用胶卷拍摄的作品请自行转换成电子文件,单幅原文件JPEG格式须在2M以上。

2、所有来稿作品须以电子文件方式提交,每件作品须将文件名改为:作者姓名+作品名称+联系电话;投稿多于1件者请将作品用文件夹形式打包提交,并将文件夹名改为:姓名+电话号码。

3、本次大赛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。对于所有获奖作品,举办方有使用权,并不再支付稿酬(包括用于展览、出版物、媒体网络宣传等)。所有投稿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

4、本次大赛的所有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、番禺区石楼摄影协会的入会积分。

5、本次大赛部分获奖作品将在番禺日报、石楼报等刊登。

 

七、送稿地址

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崇山路20号    颢伟工业园办公室。

QQ邮箱:shilousyxh@126.com

联  系  人:        周炽基  13416102118

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秘书处联系人:小彭83644844

番禺区石楼摄影协会秘书处联系人:何宝婷13711326168

 

八、本次摄影大赛活动在广州市番禺区文明办、番禺区创建办、中共石楼镇委员会、石楼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,由番禺区石楼摄影协会具体落实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心中有朵花”摄影大赛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2015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