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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“南粤幸福摄影大赛”征稿启事

来源:广东青年摄影家协会 作者: 点击量:7141 时间:2012-08-23

 

 

首届“南粤幸福活动周”将于9月30日启动。为鼓励广大城乡摄影爱好者深入基层、走进民众,通过摄影艺术全方位展示我省“幸福广东”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,反映群众自我表现、自我服务和自我娱乐的幸福生活,彰显新时期“厚于德,诚于信,敏于行”的广东精神,展示美好社会共同建设、幸福生活共同创造、发展成果共同分享的社会建设新格局,特举办“南粤幸福摄影大赛”。

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主办单位
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
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
南方报业传媒集团
(二)承办单位
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
(三)协办单位
摄影之友杂志社


二、作品内容
以“走社区、拍民生、颂幸福”为主题,通过摄影艺术全方位展示我省“幸福广东”、社会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效,重点为“南粤幸福活动周”启动仪式。


三、奖项设置
一等奖1名 奖金10000元
二等奖2名 奖金各5000元
三等奖3名 奖金各3000元
优秀奖50名 奖金各300元
组委会为所有获奖者颁发证书。


四、作品要求
作品单幅、组照不限,彩色、黑白均可,需同时提交照片与电子数据。
(一)照片的提交。
单幅作品尺寸规格10英寸(长端为25cm);正方构图作品8英寸(边长为20cm);组照中之各照片可7英寸(长端约为17.5cm)。所有作品均不得装裱。作品背面须注明作品标题、作者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及E–mail等资料;每位参赛者限交5幅(组),组照须按表述顺序用透明胶在背面连接。
(二)电子数据的提交。
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,单幅jpeg格式数据不小于4MB;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,应提供高精度胶片扫描生成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(不少于40MB/单幅),电子作品须在邮件正文注明作品标题、作者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及E–mail等资料。
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作品,不予评选。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。


五、作品提交
(一)投稿日期。
2012年8月20日-2012年10月15日。
(二)投稿地址。
稿件邮寄地址:
1.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0号1850创意园28栋 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秘书处,邮编:510370,电话:020-83644844。
2.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农业大学内七号楼2楼《摄影之友》杂志社,邮编:518642,电话:020-85284375。
投稿时务必在信封右上角注明“南粤幸福摄影大赛”字样。
稿件直送地址:
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《陶乐数码港》104地铺锐意相机(广东青摄协联络点),电话:020-83292898。也可交由省青年摄影家协会各地分会统一报送。
电子数据统一发送至:gdyphoto@yeah.net


六、特别约定
(一)参赛者对参赛作品享有署名权,组委会不另付稿酬,并有权在相关活动(包括编印画册、展览、公益刊物和网站等)中使用获奖作品。如涉及其它商业用途另议。
(二)参赛者应保证对参赛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利。对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、著作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(三)为示公允,组委会委员及工作人员不参加比赛。
(四)参赛者提交作品的,视为同意上述约定。
(五)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南粤幸福摄影大赛组委会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8月20日